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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nr-04-en.pdf
文件类型
PDF 文档
文件大小
793 kB
创建日期
2020 4月 10
更新日期
2020 4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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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 4月 10

马来西亚第四次国家报告


马来西亚于1992年6月12日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并于1994年6月24日批准了该公约。本报告以前三份国家报告为基础,介绍了最近的事态发展、状况和成就的最新情况。

第一章概述了马来西亚的生物多样性状况、趋势和威胁。保护生态系统对于确保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非常重要。2007年,在马来西亚1,960万公顷的森林区域中,有1,430万公顷(43.4%)被列为永久保留森林,190万公顷(5.9%)被列为国家公园、野生动物和鸟类保护区。这符合该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承诺。它们共同超过了2010年全球10%的生物多样性目标。
据估计,马来西亚有15,000种维管植物,229种哺乳动物,742种鸟类,242种两栖动物,567种爬行动物,290多种淡水鱼类和500多种海鱼。本章还提供了粮食和农业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例子和
范围。

第二章概述了国家生物多样性政策的执行情况。它还介绍了全球环境管理国家能力需求自我评估
(NCSA)项目期间确定的挑战和能力发展活动。13项活动与《生物多样性公约》有关,旨在改善和加强在政策和体制框架、规章和指导方针、联邦和州合作、机构间协调、知识和信息管理、激励措施、增加专家人数——特别是分类学家、研究与开发、报告框架以及将保护生物多样性纳入主流等方面的现有执行情况。

第三章介绍了将生物多样性考虑纳入各种政策、战略和行动计划的主流。它显示了如何将生物多样性问题纳入各种国家政策、计划和文书,例如马来西亚五年计划、国家生物多样性
政策(1998年)、国家环境政策(2002年)、国家湿地政策(2004年)、国家自然计划(2005年)和国家城市化计划(2006年)。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通过
各种部门法律和法规实施的,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1972年)、《环境质量法》(1974年)、《国家林业法》(1984年)和《渔业法》(1985年)。

第四章介绍了在实现2010年目标和执行战略计划方面取得的进展。2010年目标和具体目标为政府重点执行这些目标提供了指示性方向。根据本报告的调查结果和自我评估,
马来西亚有望实现2010年目标,在某些领域,某些目标已经实现。

马来西亚致力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需要持续的财政和技术资源来确保持续履行这一承诺。与此同时,还必须由捐助国和组织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以执行符合国家优先事项并与《生物多样性公约》目标相一致的方案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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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4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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