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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的第五次国家报告
第五次生物多样性国家报告是关于印度尼西亚国家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条款和工作计划的报告。第一章概述了生物多样性的现状、趋势和威胁。在本章中,报告了印度尼西亚的生物多样性状况。记录在案的物种多样性包括1,500种藻类、8万种真菌物种、595种地衣、2,197种蕨类和3万至40,000种精子植物,占世界植物群的15.5%。此外,还记录了8,157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鱼类和1,900种蝴蝶物种,占地球上10%的物种。
与《第四次生物多样性国家报告》中报告的物种总数相比,用于粮食和农业的物种数量有所增加。动物养殖的物种数量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在覆盖印度尼西亚325万平方公里水域和超过255万平方公里的经济专属区、80,791千米的海岸线覆盖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总面积781万平方公里的有限资源下,记录在案的动物数量达到5,319种。有关红树林植物、藻类和海草的记录数据显示了6,396种物种。在这6,396种物种中,在印度尼西亚水域共发现了1,077种藻类和海洋植物。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主要威胁是:(一)栖息地变化;(二)外来入侵物种的涌入;(三)污染;(四)过度开发;(五)气候变化。必须通过可执行的行动计划和战略消除威胁。
印度尼西亚正在更新2015-2020年印度尼西亚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IBSAP)。IBSAP 内容的描述见第二章。根据2012年对IBSAP实施情况的审查,国家发展和规划局(BAPPENAS)显示,至少有八个组成部分影响了生物多样性政策的制定和活动。这些组成部分是:(一)地方/省对生物多样性功能的认识不足;(二)生物多样性问题尚未成为主要问题;(三)政治支持不足;(四)生物多样性问题认识的人力不足;(五)生物多样性方案缺乏协同作用;(六)生物多样性政策知之甚少;(七)地方一级缺乏监测和评估机构;(八)缺乏利益攸关方的参与。本第二章相应地报告了印度尼西亚在实现全球植物保护战略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印度尼西亚为实施IBSAP所做的其他努力。
继前几章之后,第三章报告了在实现2011-2020年(爱知目标)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以及在实现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为实现爱知目标,已经做出了许多努力,其中包括:更新了目标2的2015-2020年IBSAP;在制定法规和国家行动计划的同时,增加了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识别;对珊瑚礁的人为压力表明,随着目标10的实现,处于良好和公平条件的珊瑚礁数量不断增加,珊瑚礁状况不佳的数量有所减少;25种濒危物种的14种种的种群预计到2014年将增长3%继目标12之后;增加当地农作物和牛群遗传资源的数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遗传侵蚀并保护遗传多样性;2013年5月8日批准的《名古屋议定书》是印度尼西亚实现目标16的重要里程碑,也标志着印度尼西亚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随着生物多样性发展,传统知识、创新以及当地和土著人民与保护相关的做法的利用有所增加,以支持文化的生物多样性发展使用、可持续的生计/收入来源、当地粮食安全和医疗以及财政资源得到有效调动并纳入2015-2020年IBSAP更新版的持续发展中。
根据反映在各种结果中的指定指标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印度尼西亚执行《生物多样性公约》需要各利益攸关方的支持;加强利益攸关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特别是在地方一级;确保方案的机制或监管;部门行动计划的贡献;高级监测和综合数据以及制定政策的宝贵信息,以此作为执行《公约》的基础。
